海南将对各市县禁塑工作进行年度“期末考” 考核实行百分制 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来源:南海网 作者:谭琦 时间:2020-10-20 17:19:00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0月20日消息(记者 谭琦)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海南将采取各市县自查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禁塑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此外,考核还对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商超市场等场所达标标准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据了解,该《方案》将对各市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实施情况,重点对禁塑工作的组织管理、专项工作推进、实施成效、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其中,90分(含)以上为优秀等次,80分(含)至89分为良好等次,60分(含)至79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即未通过考核);落后生产企业淘汰关停和主要行业禁塑情况两项考核指标实行否决制。另外对工作有创新、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工作成效突出的设置加分项,经认定可予以加分。 海南省禁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考核结果年度依次排名并予以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内部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禁塑工作评估考核结果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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